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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拆暂时还没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上只签夫妻一方的名字,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在领到产

 08-14 13:37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山西-山西 回答:(1)
购买拆暂时还没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上只签夫妻一方的名字,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在领到产权证之前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能否获取部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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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浦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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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5年08月14日 13时42分
您好,如果夫妻有如下情况,即使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财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一)指定赠与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比如,男方父亲去世之前,在遗嘱中明确自己死后房子归男方一人所有,排除其他人的权利。男方基于遗嘱继承取得的房产,不能作共同财产分割。

  (二)夫妻双方有约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可以就财产进行约定。可以婚前约,也可以婚后约。内容可以设定婚后一方的收入归一方所有,不纳入共同财产的范围。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三)婚前财产
  一方婚前的财产自然不应属于离婚时分割的范围之列。因此,离婚时如果一方能举证证明另一方要求分割的财产在婚前就已取得,这些财产就不属于离婚分割之列。

  (四)只能归一方的特定财产
  有些财产,即使没有约定,也不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药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这些费用主要是保障受害一方的生活,因此,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具体情况可以电话详询以便更好地解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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