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李波  王远洋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重庆结婚女子,现年四十一岁,我和老公分居五年,现在没有合法离婚

浙江 08-14 16:3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重庆结婚女子,现年四十一岁,我和老公分居五年,现在没有合法离婚,他在家有一女人和她在一起,我们有三个孩子,儿子十八,有一对双包胎女儿五岁,我们现在离婚我想要一个女儿,他不给,请问我该怎么做,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4 16:34
你可以起诉离婚,并主张子女抚养权。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回复时间: 2015-08-14 17:18
起诉离婚,同时处理财产与子女抚养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北京西城区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广东茂名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907
安徽 合肥
人气:2840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7131
广东 深圳
人气:173256
河北 石家庄
人气:12617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934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