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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定罪依据

辽宁-沈阳 05-08 09:38  悬赏 20  发布者:小莫北 给我留言  回答:(7)
对于一年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3次累计才到数额较大的犯罪分子,是以多次盗窃还是以数额较大来定罪?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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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08 15:37
累计计算。。。。。。。。
回复时间: 2011-05-08 10:06
依据前者
回复时间: 2011-05-08 11:43
以多次盗窃定罪。
回复时间: 2011-05-08 14:08
你好,
定盗窃罪,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属量刑情节,量刑时都要参考的。
回复时间: 2011-05-08 17:30
以多次盗窃定罪。
回复时间: 2011-05-09 19:21
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属量刑情节。。。。。。。。。。。。
回复时间: 2011-05-12 13:28
盗窃罪有其特殊性,尤其是《刑法修正案八》施行以前的扒窃行为,如果每一次扒窃数额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并且不符合刑法理论中“徐行犯”的犯罪构成,则盗窃数额不能累计计算,以多次盗窃定性追究刑事责任,不考虑犯罪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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