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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探亲假

云南-思茅 05-08 15:45  悬赏 0  发布者:yaozai…… 给我留言  回答:(3)
易律师,你好!
我是2006年参加工作的一名机关公务员,我老公是一名教师,参加工作6年,我们结婚五年,现仍两地分居,相距200公里,这种情况可以享受探亲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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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08 15:59
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5-08 15:58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1981-03-14国发[1981]36号)
  第一条 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4条规定探亲假期分为以下几种:

(1)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

(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45天。

因此,你有权利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
回复时间: 2011-05-09 10:16
建议向单位领导申请批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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