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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天龙”号案

广东 05-10 08:52  悬赏 0  发布者:cyssb 给我留言  回答:(1)
马来西亚公司与交通部广州局签订租船合同时,就写明如果没有得到中国海洋石油工程公司批准就不能派船,那这种情况是否能导致合同解除,而交通部也不用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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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0 10:02
如果交通部广州局把这一条订立为条件条款是可以的,也就是说该条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款。否则的话,一旦合同成立,得不到批准,就面临违约的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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