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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独立户口回迁

广东-江门 08-18 10:23  悬赏 0  发布者:刘大姐0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夫妻双方是广东户口,于2010年在外省超生二胎,并在当地交纳抚养费已入独立户口。现要将小孩迁回广东随其父母,广东这里的公安局说小孩是独立户口不能迁回,只能在外省注销后再回来报出生入户。
请问:1、如果这样注销了,那我之前交的抚养费是白交了吗?2、他们不让迁回,要求重新报出生是根据什么条例来的。3、要求当地注销户口,当地是无条件的帮我的小孩注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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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8 11:13
这是可以直接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的
追问:

我问了3个问题,一个都答不清楚,你说的办理是注销还是入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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