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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在建房过程中出现意外,房主是否有赔偿责任

湖南-常德 08-18 14:04  悬赏 0  发布者:涂拥军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舅舅是农村长期从事房屋建筑的包工头,前些日子承包了一农村的房屋建造。
    在房屋建造过程中出现意外,从三楼掉下。现人已严重伤害,一直昏迷不醒。
    据了解,我舅舅原本是不会自已亲自施工的,但是由于房主一直催工期,所以我舅舅才自己动手施工的。
    现在由于抢救的费用高达50多万,家里已无法承担。与房主协商出点钱用于抢救。但是房主一直以自己的儿子不在家为由不出钱。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可以起诉房主吗,从法律上房主应承当多少比例的赔偿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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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8 14:09
建造的房屋已经超过2层,这种房屋的施工应该发包给有资质的施工企业。你舅舅没有施工资质,也不应当承包这类施工。所以说房主和你舅舅都有一定过错。房主应该承担选任过失,赔偿你舅舅部分损失,一般不超过30%。依据来源: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农民自建两层及两层以下住宅,建设主管部门以为农民提供“技术指导”为工作方式,对施工人没有资质要求。 有用请选为最佳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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