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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无家可归拆迁户

 08-18 14:18  悬赏 0  发布者:zhaope……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乌兰察布 回答:(1)
我是一名来自内蒙古乌兰察布察哈尔右翼后旗的拆迁户,在政府以旧城改造的名义下,城建部门多次挨家挨户的走访,登记,旗有关领导开会。在政府的积极参与下,经过协商,与2012年6月份进行拆迁,由于生活和孩子的问题,我们全家到呼和浩特打工。当时开发商答应的我们是原地回迁,因为当时是街面房。可是2013年在原房子的基础上盖起来的时候,我回来看房子什么时候可以竣工,当时开发商说:你的房子没有盖。那是给信用社盖的,事后我才知道开发商以一平米一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信用社,并且已经装修完毕。说我的房子还在南边,马上可以动工。我一看向南移动30到40米的位置上有一片空地,当时多次找开发商,并且到政府,希望有关领导出面干涉一下,可政府的领导说着只能打官司,可我拿什么与开发商打官司,凭精力(开发商有的是时间与精力耗,可我呢,老婆身体不好,不出去干活的话,生活都成了困难)。凭财力(我连手续费都交不起,更别说请律师了)。因为我们是弱者,既然他们说给盖房子,只能等着。可是等了2年多那片土地还是没有动工。像我们这样没有回迁回去的拆迁户还有三十多家,他们当时打着政府的名义进行拆迁。到今天还没有给我们解决,现在的我们已经无家可归。向我们这样的情况该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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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8月19日 09时19分
国家对拆迁补偿安置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居住条件不得低于拆迁之前的水平,如果拆迁补偿安置存在不透明,不合理的地方,可以委托律师介入维护的你最大权利
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对我所面临的问题给出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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