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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三个月,我做了七天,跟厂长说辞职他立马批准了,第二天开始就不用上班了

广东-惠州 08-19 10:3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试用期三个月,我做了七天,跟厂长说辞职他立马批准了,第二天开始就不用上班了,但是他说工资只能拿百分之五十,但是我之前签了公司的管理制度,里面明确规定满一个星期辞急工要提前一个星期,工资一样也是百分之五十,请问这样合理吗?有什么途径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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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19 10:42
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解决
追问:

可我已经签了管理制度,这样也没问题吗?

回答:

不能以任何理由克扣工资,即使签了管理制度,但是管理制度如果违背基本的法律规定,任然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08-19 11:16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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