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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者的插足,导致家庭破裂一年多了,到法院起诉对我有利益吗?

陕西-榆林 05-11 03:18  悬赏 5  发布者:WdJ3605 回答:(3)
您好,第三者的插足,使我们感情破裂,我费了很大的周折,想挽回他,可他现在为了那个女人,对我娘俩不闻不问,我很绝望,他让我等他,他会回来,我知道他在骗我,所以想上法院起诉离婚,请问;对我有多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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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11 08:08
注意收集外遇证据,起诉离婚时,要求少分、不分财产或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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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11 16:39
积极收集男方过错证据,在起诉离婚时,男方属于过错方,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11 07:0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对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第一次向法院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
    4,如果孩子判归你抚养,抚养孩子是她的法定义务,他不支付抚养费的,你可以以孩子的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法院判决后,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抚养费最高为男方月总收入的30%;
    5,男方属于过错方,离婚时,你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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