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申维丰  李仁红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

辽宁-沈阳 05-11 08:44  悬赏 20  发布者:daN3233 回答:(3)
有四个儿子三个女儿,现在想让其中一个儿子生养死葬并继承遗产,其他子女不用尽赡养义务,想有书面证明,不知道应该以什么形式的签订好。遗赠抚养协议还是遗嘱?                          补充:最好给我格式,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1 08:45
写份遗嘱,没有固定格式,建议请律师代写
回复时间: 2011-05-11 09:55
你好,
1、其他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即使约定也无效。
2、老人的财产,老人可以立遗嘱处分。
3、如老人不做处分,你们可以协议分配。
回复时间: 2011-05-12 12:56
可以立一份遗嘱,并进行律师见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935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0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3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997
重庆 江北
人气:392766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2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