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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半

陕西-渭南 05-11 11:50  悬赏 20  发布者:lJL6596 回答:(4)
我是一名一级残级人;丈夫多次提出离婚;还打过我;丈夫的爹妈也多次打我;我的残级是结婚六年由于类风湿而倒至残级的;我想离婚;丈夫是明大货司机月收入五千;请问孩子一月能拿多少钱;我一月能拿多少钱;我们家有一院房子;是我没有病时和丈夫盖的;零二年盖的;零三年我们搬过来的;零七年他父母搬过来的;请问这房子有他父母的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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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11 16:31
1、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你们那院房子如果是在你们婚后申请并在此宅基地上加盖的,那就是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予以分割,没有他父母的份。
回复时间: 2011-05-11 11:56
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关键是你有没有抚养孩子的经济能力。该房子应该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他父母无权分割。
回复时间: 2011-05-11 11:55
答:1、离婚后,前夫对你没有法定扶养义务,或者的抚养费按照其基本工资的20-30%支付;2、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父母不享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1-05-11 12:03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抚养费最高为你丈夫月总收入的30%;
    2,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如果宅基地你们夫妻申请的,并且在改宅基地上建的房子,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没有他父母的份。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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