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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共同财产?

北京 07-14 10:53  悬赏 0  发布者:唯易 给我留言  回答:(11)
律师您们好!我将我的问题陈述如下:
我与丈夫均是再婚,06年9月10日认识,06年10月22开始同居。丈夫于2007年12月20日(取得房产证日期)买二手房一套(60万元——在延庆),首付29万元,并全部为丈夫所出。我们于08年1月31日登记结婚。从08年1月起,我们共同还房款2000元/月,止目前为止共还款40000元。据目前延庆房价市场,我们的这套房子可增值到80-85万元。还有我们正在离婚,请问您们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何分割?
另:09年3月份第一次离婚,未判离,并且判决书上已认定我们同居的时间和事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4 11:52
房产属于对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有,离婚时平分。
回复时间: 2009-07-14 10:56
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还贷40000 其中有你一半 
回复时间: 2009-07-14 10:59
    你好,此房屋首付部分为对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
    至于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须根据何时取得房屋产权证书来判断。
回复时间: 2009-07-14 11:02
同居的时间并不影响夫妻个人财产的性质。
房产仍为你丈夫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分割。
回复时间: 2009-07-14 11:27
房屋产权证领取在正式结婚登记之前,该房应该是你丈夫的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享有其中的一半,同居时间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认定的起点,而应该以正式结婚登记为准。
回复时间: 2009-07-14 12:54
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但是婚后还贷部分所占的增值是可以分割的
回复时间: 2009-07-14 14:01
共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7-15 06:09
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得到准确的答复。
回复时间: 2009-07-15 12:40
   此房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各自的投资比例 与得到的比例会有差异。
回复时间: 2009-07-15 14:47
有你一部分份额.
回复时间: 2009-07-21 23:11
需要看到全部材料才能判断,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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