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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4个月,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回彩礼吗,结婚时礼钱是八万

青海 08-24 10: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结婚4个月,因感情不和,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回彩礼吗,结婚时礼钱是八万,衣服钱是一万六,还有三金是一万,当时他要卖车我家人给了4万,他们把花的每一分钱都记在一个本子上是二十五万,我提出离婚他要我全部赔偿,我现在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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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8-24 10:51
已经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必退彩礼
回复时间: 2015-08-24 11:24
你好!最多返还部分(且仅限于彩礼范畴)
回复时间: 2015-08-24 12:09
您好,你们说的结婚是登记结婚还是举办了婚礼?两者性质不同,都影响彩礼是否退还。假如未办理婚姻登记,是需要退还彩礼的。假如办理了结婚登记,并共同生活了,一般不再退还彩礼。还有,假如彩礼钱用于共同生活消费的话,一般需要扣除。请务必区分附条件的赠与和一般赠与的区别。
回复时间: 2015-08-24 12:41
你好,彩礼需适当退还,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具体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5-08-24 14:16
你好,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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