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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换耕纠纷,十分着急,请方便时给予正确指导,十分感谢!

河北-石家庄 05-13 10:46  悬赏 0  发布者:jiayin…… 给我留言  回答:(1)
问 题: 甲方(我家)此耕地所有者,乙方找到甲方主动提出用自己的其他地方耕地,与甲方换得此块耕地,换地后乙方在甲方土地上建起厂房(换地时甲方我家并不知道他要用于建厂,以为只是为了方便而换耕,并且他们生产的是食品非法添加剂),当时双方并未讲明更换此地具体年限,商议时既没有合同、字据,也没有当事人之类的证明,并且乙方说如果甲方愿意,乙方随时会把耕地归还。两三年后由于此地要被占用建设高速公路,但是乙方不同意将此块耕地还给甲方,认为修建高速公路所分的补偿款应该自己得到。

请问这种更换占地方式是否合法,此块耕地究竟应该是谁的,所得补偿款应该给甲方还是乙方呢? 

现在乙方提出补偿款一人一半,是否合理合法呢?有的人认为我们两家换地已成事实(因为已经换地两三年了),所以形成了口头协议,口头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对此您有什么看法呢?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甲方)是否能赢呢,请问我们都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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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3 15:38
虽然法律允许以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但国家有明确规定不得改变农业用途。对方在换地后改变了用途,因此你们的口头合同虽为事实,但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
你们的互换行为是违法的。原地应属于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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