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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问题

湖北-武汉 05-13 11:05  悬赏 5  发布者:sugod 给我留言  回答:(6)
父母在武汉2005年买房,房产人是我的名字,贷款10万还10年。2009年认识我现在的老婆,2009年底结婚,结婚后一起还房贷。婆媳关系不好,我母亲要求房产婚前公证(担心老婆离婚分了房产),老婆不愿意。
我想问,可不可以不做婚前房产公证,而万一离婚老婆无法分得房产?
问题补充:
谢谢律师的及时回答,我还想问,那么一起交房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那离婚后如何处理?
我老婆能通过这共同财产要求分房产吗?谢谢,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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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3 11:08
首先房子是你婚前财产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5-13 11:10
可以不用公证
回复时间: 2011-05-13 11:18
婚后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分割时一般是折现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5-13 11:23
按时间按款项一半支付。需要帮助可以直接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1-05-13 11:27
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对方不享有产权, 婚后共同还贷的金额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1-05-13 23:38
房子属于你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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