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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离婚 请问女方娘家给的嫁妆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需不需要

重庆 08-25 16:0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结婚半年离婚 请问女方娘家给的嫁妆钱算不算共同财产 需不需要分割?男方给的聘礼是否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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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8-25 21:11
你好,嫁妆一般会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8-25 16:09
你好,算共同财产,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
追问:

我现在的存款是结婚前我工作存下来的 在结婚前在我们当地银行开了户存的 结婚后为了方便就取出来然后拿到重庆银行又重新开户存的 请问这笔钱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会视为共同财产?

追问:

我现在的存款是结婚前我工作存下来的 在结婚前在我们当地银行开了户存的 结婚后为了方便就取出来然后拿到重庆银行又重新开户存的 请问这笔钱是我的婚前个人财产还是会视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5-08-25 16:17
您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
回复时间: 2015-08-25 16:24
嫁妆和聘礼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不过有一个前提条件,不属于婚姻法解释二弟十条规定的可以返还彩礼的情形。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08-25 16:24
嫁妆可视为共同财产分割,聘礼可不返还。
回复时间: 2015-08-25 16:27
1、嫁妆一般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需要进行分割。
2、彩礼原则上不需要退还。

《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5-08-25 17:05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回复时间: 2015-08-25 19:4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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