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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安置对于持有独生子女优待证的优惠条例

湖南 05-15 16:43  悬赏 0  发布者:jan165……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长沙市雨花区洞井镇金井村的居民,我家是持有两代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可在分房子的时候只有一代独生证多了一个人的面积,并且在购房时还被村部要求多交了1万元,后来我才得知政府在征地安置的发布令上面对于持有独生证的很明确的指出只要凭独生证都可以享受优惠,我们附近的几个村和我家一样持有两代独生证的,两代证都享受的政府的优惠政策,现在我们村的最后一批房子在今年8月份就会出来了,我们找到村部说理,可领导说每个村的规定不一样,这是我村的规定,难道村部可以这样随意决定,随意规定来侵害村民应得的优惠吗?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们村像我家情况的只有几户,法律意识都很薄,希望有人能帮到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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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5 17:01
独生子女光荣证可以享受一份拆迁补偿,独生子女落户在拆迁地的,又可以享受一份补偿,所以就是两份补偿。这就是常说的独生子女补两份的规定。任何扣拿都是违法的。
类似的官司做过多起,法院均会支持诉讼请求的。
你们的情况很有可能是少补一个人的份额和违法扣拿你们1万元。
如满意我的意见,请采纳!如需进一步咨询,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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