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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事隔一年,被人讹诈!

山东-潍坊 05-16 11:32  悬赏 0  发布者:君君儿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是黄楼镇的,我爸妈去年在朱良卖桃,被当地的小痞子找事打架,当时只是把他鼻子轻微抓伤,但他去当地开了住院证明和法医鉴定,我爸当时受伤重,腰伤但没有舍得住院,没有什么证明,当时还给了当地的派出所伍佰元,事隔一年,他又向我们索要六千元,还在他们当地把我们告了,我们想和解,但不想让他们这样的讹诈,该怎么办?
问题补充:
医院证明是可以有假的,更何况在当地发生的,事情已经过了一年了,当时的派出所说,交500元就没事了,以后不再找我们,可是现在过一年了,为什么还要告我们呢?朱良派出所太不负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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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6 13:10
报警!对方如果开的伤病证明上是如你说的那样,只是鼻子轻微抓伤,对方去那个法院告你都没有效力,但是你当时还给了当地的派出所伍佰元,这已经是构成了贿赂罪了。
回复时间: 2011-05-16 16:20
对方的主张,已过诉讼时效。
回复时间: 2011-05-17 18:43
对方起诉应该提供证据,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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