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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受害方被欺骗了

 07-17 08:25  悬赏 5  发布者:fanyan……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5)
我妹妹6月7日发生了交通事故(当场死亡),肇事司机是在第二天下午被交警抓回.在7月6日我拿到了事故认定书,对方全责.但认定书上下发的日期是6月15日,请问是不是交警故意拖延时间?因为在此期间我们去过交警大队十几次,交警的答复一直是在33个工作日内才会出认定书,想早他也没办法,办案交警跟我们说肇事司机已经移交检察院,被批捕了.我们一直信以为真.在6月底的时候肇事方家人私下约我们谈赔偿的问题,因为对方声称超过30W一分都没有否则就起诉,所以没谈好.在7月12准备起诉向交警要对方驾驶证.行车证和保险单的时候.我们亲眼看到交警开了车了出去了,回来之后带了对方的驾驶证和保险单,说行车证他们大队搞丢了(车主和肇事司机不是同一个人),而更让我们气愤的是当时交警告诉我们肇事司机并没有被批捕,因为对方答应赔偿合理费用所以在被拘留15天后也就是6月22日就已经被放出去了,为什么交警会这样做?我们气愤之余也觉得悲哀!这样的风气如何能平民意?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是否还能以刑事附带民事起诉?检察院那样做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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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7月17日 08时50分
致一人死亡且负全部责任,肇事司机构成交通肇事罪,若你上述所述属实,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反映有关情况,也可要求检察机关立案监督。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7 08:57
不批捕不代表不追究刑事责任 你们下一步就是要把好法院那个关口  取保候审不妨碍判处实刑  建议在律师帮助下维权
回复时间: 2009-07-18 11:23
您好!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914031175
回复时间: 2009-07-18 11:43
构成犯罪,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你妹妹如果是城镇居民赔偿最低38万元,详情预约律师面谈.专业律师代理你所叙述的情况就不会发生了。
回复时间: 2009-07-18 21:30
有点不合常理,建议找律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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