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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想问一下,因纠纷我被对方掀倒,致小腿粉碎性骨折

陕西-汉中 09-01 08:3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各位律师好,我想问一下,因纠纷我被对方掀倒,致小腿粉碎性骨折,鉴定为轻伤,公安机关认定为对方过失致我轻伤不予立案,我假如去法院起诉,那么公安机关调查的案卷和认定的事实能不能做为法院定案依据,会不会被对方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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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1 08:54
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对方有相反证据能够推翻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5-09-01 08:59
能做为法院定案依据,除非对方有相反证据,否则无法推翻。
追问:

谢谢,那么对方代理人私自找证人录取了和公安机关相反的口供向法院提庭提供,(他找的证人平时跟他关系好),有没有法律效力

回答:

找的证人平时跟他关系好,你可以申请回避。

追问:

只提供证人正言,本人没有出庭做证

回答:

你可以进行质证。

回复时间: 2015-09-01 10:00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回复时间: 2015-09-01 16:06
可以作为证据适用。如需法律服务,请致电详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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