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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继承中认定家庭共有财产共有成员问题

 05-21 06:12  悬赏 20  发布者:bu惊云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烟台 回答:(7)
我一姨姨与丈夫系再婚家庭已婚多年。现在丈夫车祸死亡,其前妻女儿户口在家,家里有村里部分土地,但其前妻女儿已十多年在外上班不回家并且收入自己独立不给家里。现在其前妻女儿要求以家庭财产共有成员的身份平分我姨家所有财产,之后再与我姨等人继承我姨父名份下的遗产,请问其要求对不对?我姨应该咋办啊
问题补充:
请各位大律师直言到底我姨夫前妻女儿能否认定为家庭共有财产成员,从而先平分家产再参与继承?不要太极推手的回答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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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561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1日 08时05分
如其财产独立的,不算家庭共有财产成员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现在法院已经查明其前妻女儿财产状况(备注:上班工作10余年,个人银行存款10余万元),认定其财产独立,不能认定其为家庭共有财产成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8 09:10
只涉及继承,不涉及分割家庭财产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5-18 09:18
向法院起诉,看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定。
回复时间: 2011-05-18 10:23
要看双方举证和说理了,不是没有可能的
回复时间: 2011-05-21 10:56
夫妻共同财产先平分,然后死者的那一半再作为遗产,其配偶、子女平均继承。
回复时间: 2011-05-23 06:37
你可以电话联系我 问清楚后详细解答或者指导
回复时间: 2011-05-26 16:31
是的,本案只涉及继承问题。。。。。。。。
没有共有财产分割等事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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