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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罗律师,您好,谢谢您,想请教你个问题:我在签订市场诚意金协议时(市场还在规划中)

上海 09-01 15:0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3)
尊敬的罗律师,您好,谢谢您,想请教你个问题:我在签订市场诚意金协议时(市场还在规划中),当时是第一个过去签订的,所以我要求在市场建好后给我优先选择权,对方工作人员就在协议空白处签下:注明:优先选择权。并盖公章和签名,今天过去时,市场领导说不承认,签空白处不能算的。我不知道如何办,希望罗老师给我支点招,另外,在协议上注明:优先选择权能算数吗?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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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1 15:19
可以这么理解的,能算数。
回复时间: 2015-09-01 15:24
1、优先选择权有效,可起诉市场经营公司,要求优先选择。

2、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09-01 16:15
在协议上注明,优先选择权能算数,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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