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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协议.

上海 05-18 13:04  悬赏 10  发布者:仙草奶茶 给我留言  回答:(4)
最近我们一户人家已拿到正式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盖红章的)(有我父亲,母亲与我的签字),协议被预约安置的是期房,期房的安置房预约单与旧区改造过渡协议书也已取得。
当搬离原住宅后,父亲(户口本上的户主)去动迁组取补贴金额时,发现动迁组扣掉了一部分钱,拿少了,应该是动迁组少做帐了。欲与动迁组推翻协议重来,他认为自己是户主,有权自主签订协议,动迁组里有人似乎同意,不用管母亲与我。但我与母亲坚决不同意,补贴不是我们拿,另外我与母亲需要房子。
正本的动迁协议书不在父亲手中,在母亲手上。我认为正式的动迁协议书是不可推翻的(无论对被拆迁方和动迁组来讲),都是有法律效力的。请律师明示。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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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8 13:46
你好,你和你母亲可以要求按照原来拆迁协议继续履行。
回复时间: 2011-05-18 14:18
是的,动迁协议有效,你们可以要求按协议拿房屋。可来电详细法律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18 14:53
正式的动迁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你与你母亲可以按照动迁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
回复时间: 2011-05-18 18:22
正式签署的补偿协议合法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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