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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权问题。

江西-宜春 05-18 18:52  悬赏 15  发布者:KXK3381 回答:(1)
请问,如果儿子写了字据,说将自己出钱购买的房子送给母亲,但没有产权过户,产权人还是儿子,当时儿子已经离婚,给了前妻钱,房子归他有,请问怎么认定现在房子归谁所有?产权人名字是儿子本人,但他又写了房子给他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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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19 16:41
从法定登记主义来看,目前此房所有权为儿子,当然,这是对外来说即对第三人说是儿子的。如果仅从两人来看,此赠予还不能说完全完成。应当办理过户手续才算真正的赠予行为完成。或者产权证交给母亲并由母亲实际居住,才认定赠予完成。否则,此赠予从法律上还是不生效的。
建议产权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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