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王远洋  吴健弘  牟金海  李波  朱学田  
已解决问题

环保局不负责任出具环保意见致使鱼塘污染造成重大损失我该到哪里去举报

 09-02 18:31  悬赏 0  发布者:网友地区:河南-河南 回答:(1)
我在河边承包了鱼塘,养了好多年了,去年在上游建了一个化工厂,排放污水,导致我的鱼时常死亡,我向环保局举报了情况,环保局在调查出污染源并导致鱼苗死亡后还照常为化工厂出了环保意见,现在我在鱼塘投放的10万尾鱼苗差不多死了一半,损失了30多万,我该到哪里去举报环保局?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09月02日 18时39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该环保局相关负责人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建议你整理好有关资料到当地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进行举报。 环保局工作人员在明知化工厂排放污水造成你的鱼苗死亡的情况后仍然为环保局出具环保意见,属于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且造成你的经济损失高达30余万元,根据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的情形属于刑法第397条规定的“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你可以举报相关人员涉嫌环境监管失职罪。 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只有环保局具有监察职责,建议同时反映问题,解决损失赔偿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8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9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5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