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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8月25日通过QQ的形式在铜仁魅族专卖店购买了魅族note2手机两台,售价每台999元

贵州-铜仁 09-03 03:5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人8月25日通过QQ的形式在铜仁魅族专卖店购买了魅族note2手机两台,售价每台999元。已通过银行柜台全额付款。因为是给在异地的叔叔阿姨买的,要求老板顺丰包邮寄到那边去的。在寄件途中,由于叔叔阿姨29号临时决定去北京探亲,28日就要去长沙转机。通过运单号查询,无法保证在28日收到货物。于是本人亲自给顺丰快递客服拨打电话,咨询能否更改收件地址,寄往北京,邮费到付。客服说可以,于是登记了北京的地址,本人当时以为地址确已修改成功,但是之后查询运单号发现运单已被退回寄件方,本人曾在QQ上与卖家留言说明修改地址的情况,但均无卖房回复。在邮件被退回途中,曾拨打店内座机,老板娘许诺这种情况可以支持退货。后再次拨打电话证实,是老板接的电话,态度极其恶劣,大声斥责一切过错均由我本人造成,擅自修改地址未与卖方沟通,绝不退货,并立即挂断电话。后本人再次拨打顺丰电话核实,在本人提出修改地址后顺丰客服曾拨打寄件方电话,寄件方要求拦截包裹,直接退回,遂包裹还未到达即被退回,当时本人对该情况不知情。现因叔叔阿姨担心在运输过程中,手机致损,且考虑到卖方服务态度恶劣,无法保障售后服务,询问能否退货?  注:手机未开封,且卖家说电信版的是在朋友处拿的货,无法提供发票,移动版的因店内网络故障也无法提供发票。现查询运单号,手机已退回到实体店内2日,该店没有通知我本人去拿手机。本人有3点疑惑:第一,能否认定此次购机方式为网购,如支持,能否按消费者保护法规定,收到货物7天内无条件退货;第二,本人为确保货物顺利到达寄件人手中,曾修改地址,是否造成侵权?卖方接到顺丰电话,没有给买方及收件方任何信息核实,在本人通过qq形式询问亦不回复的做法,能否构成此次退货的理由之一?第三,如卖方坚持不退货,本人要求将邮寄的手机换成另外两台同款手机的诉求能否支持?真心觉得消费者为弱势群体,遇到这种情况维权特别困难,恳请律师百忙之中给予建议为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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