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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给付彩礼为名诈骗结婚

甘肃-金昌 09-03 14:58  悬赏 10  发布者:李晓芹 给我留言  回答:(3)
您好:
我于2015年7月27日经人介绍认识了当事人白某,互相感觉还不错,本想再接触接触,但经白某母亲建议两人已老大不小只要有包容心没有过了的日子,同时白母提出他是单亲家庭,抚养儿子不容易,希望不要请媒人,这样可以节省谢媒礼,于是2015年8月4日早晨白某的继父、白某的母亲及白某来我家提亲并商量结婚事宜,经协商,男方答应给我6万元彩礼并给我买两套衣服,一个黄金手镯、一对黄金耳钉,同时于2015年8月4日下午应白某要求,以向单位请婚假需要拿结婚证才可准假为由,要求此时去领结婚证,于是我们在没有收到6万元彩礼并给我买两套衣服,一个黄金手镯、一对黄金耳钉的情况下,本着想和对方结亲的想法领了结婚证,可领取结婚证后,对方并未兑现6万元彩礼之事,买的两套衣服,一个黄金手镯、一对黄金耳钉也并未给我本人,这些东西虽以我的名义买了但全部由男方拿走,同时怕我提出离婚拿走了我的结婚证,如果我起诉离婚请问我要赔偿买衣服、手镯和耳钉的钱吗?
现在领了结婚证,衣服和东西全都在男方那,并没有给我。在我方催促结婚下,男方突然向法院提出离婚,要求我赔偿为我购买的衣物款,我要赔偿衣物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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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3 15:39
你好,因时间太短了,是存在返还的,不构成诈骗的
你好,因时间太短了,是存在返还的,不构成诈骗的
回复时间: 2015-09-03 15:43
不需要赔偿衣物款。
回复时间: 2015-09-04 21:31
您好!不需要赔偿衣物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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