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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款

内蒙古-巴彦淖尔 05-19 23:06  悬赏 0  发布者:670488……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们是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张夏村村民,在2008年3月28日长清区京沪高铁指挥部组织了张夏镇高铁指挥部,张夏派出所,城管执法,张夏村两委会会同中国水电七局对我们的地上附属物逐户进行了清点登记,并按施工方水电七局的要求照了相,并当场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地上附属物应在被征用三个月内补偿完毕,可我们的补偿款到了2009年1月才由张夏村委会开始给我们往家里送,但是我们发现我们村的补偿款和另外七个村的不一样,别的村补偿款是在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市政府204号令)发了一遍后又按2008年9月28日的(178号文)在原清点棵树不变的情况下重新进行了差额补偿,是越补越多,而我们张夏村的补偿款只是按(178号文)备注上所标明的每亩120棵来补偿的,是越补越低,这样里面就有两块补偿款被截留。
一  其他村按照(204号令)收到的补偿款我们村里没有给发放。
         二  按原清点棵数减去120棵所剩余的补偿款没有给我们。
     以上两点在长清区高铁指挥部补偿说明中足以证明,确有这两块资金存在。
     这样中间就有了很大的差额,表面上看起来都是执行(178号文),可实际上其他村是在原清点棵数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补偿的,可我们张夏是按每亩120棵进行补偿的,多余的不知道被谁截留了,进了谁的腰包。
     从济南市长清区高铁指挥部补偿说明中可以看出:
     1、 济南市人民政府为了照顾被补偿人的利益才使用(178号文)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按说我们的补偿款应该和其他村一样越补越多,可我们的补偿款为什么会越补越低呢?这符合济南市人民政府的初衷吗?既然是照顾被补偿人的利益怎没会越补越低呢?
   2、 如果按照给我们的补偿方案执行,那么那些有树无地户将得不到补偿,因为他们没有地,怎么来的树啊?张夏村仍然给他们10%,请问没有100%,哪有10%,剩余的90%去哪里了?
     我们村干部大肆造假,被征用的土地你挨着我,我挨着他,中间没有空地,他们的补偿是从何而来呀?
   使用(178号文)是否正确?济南市人民政府为了照顾被补偿人的利益才使用的,那么作为人民的公务员应该明白法不溯及即往的原则。(178号文)滞后半年是溯及不到3月份的事情,况且(178号文)最后的说明中明确规定国家重点不适合本补偿标准。而京沪高铁恰恰是国家重点工程。
事情已经过去三年多了,我们至今没有拿到该拿到的补偿,我们逐级上访没有结果,我们诉至法院,法院开始不予受理,后来立案庭审后,法院裁决说不是他们的受理范围,让我们去找政府,难道法院审判员不知道法不溯及即往的原则吗?
       我们急切盼望能拿到我们应得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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