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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如何分配征地款和留用地?

广东 05-19 23:56  悬赏 0  发布者:123321…… 给我留言  回答:(0)
本户口本上总共4个人,现该户被征土地总共4.0254亩,该户四人的关系构成是户主、户主儿子、户主孙子、户主儿媳,户主的妻子户口在另外一个儿子处(但由于这个儿子全家已经迁出,现只剩下其妻子一人独立一个户口),现其妻子所在户口被征土地总共1.62亩,现户主儿子找来生产队长,证实户主妻子被征土地包含在4.0254亩里面,而被征的1.62亩是户口已迁出的其兄长所属的,当时结婚前生产队分田时,每人分得0.95亩,而户主两夫妻加上户主儿子共所属0.95*3=2.85亩,而户主儿媳结婚后,与户主大儿媳(当时其户口未迁出)两人平均分得的田是户主母亲死后的0.95亩的一半即0.475亩,而户主孙子出生后,与户主另外两个孙子三人平均分其出嫁姑姑的0.95亩,即分得0.3166亩,另外生产队按人口分得每人0.0366亩(已包含在4.0254亩内),即户主儿媳及孙子二人分得生产队的0.0732亩,加上0.475亩及0.3166亩后总共是0.8648亩,户主两夫妻及其儿子分得0.1098亩,加上之前三人的2.85亩总共2.9598亩,2.9598+0.8648=3.8246亩,剩余0.2008亩,现户主儿子要求将剩余的5人平均分,即每人分得0.04016亩,因为户主儿子提出将其妻子与儿子所得的0.9451亩给其二人,其余的3.0802亩归户主及其儿子所有。
    大家讨论一下,按照他们这样的说法,这样的分配合理吗?户主儿媳及其孙子该如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为户主儿子已与他人构成事实婚姻,但与其妻子并未签字离婚,而且其儿子才15岁,十多年来都未尽到父亲的责任去抚养自己的儿子)单纯去讨论征地款以及留用地问题,该如何去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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