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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辞职,我可以拿回我先前交的押金和扣除一个月的工资吗?好急!!好急

广西-北海 07-19 00:03  悬赏 0  发布者:路路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去上班之前,老板以工服费和保证金为由收取我们现金五百元整,称,如果做够六个月并提前申请辞职,将可退还押金,如果不够,又不来上班(一天),则按自动离职而不退还,包括工资.还扣押我们一个月的工资才发,在上班期间,如有物品不见,我们也照价赔偿,迟到 不打卡也扣 最底五元以上 销售低的也扣 少钱了也自己添补 请问他们这样做对吗?一个月就几百块,扣完都没有了,但如果辞职的话,又不到一个月,他连押金都不还我....
如果他宣称我离职而不把工资给我结了,我还能要回我的劳动回报吗?
希望各位好心的律师先生 女士们 帮指定一下迷津 帮助我这可怜的女孩吧 在此真诚的说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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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9 00:47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返还工服费和保证金,补发工资,给予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7-19 00:05
单位的做法肯定违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回复时间: 2009-07-19 12:20
单位的做法肯定违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劳动者押金,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单位没有给你买保险,你随时都可以走人并要求单位给你经济补偿金。工资更加不能扣了!
回复时间: 2009-07-19 14:02
可以申请仲裁解决,要求返还工服费和保证金,补发工资,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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