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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失

天津 05-20 12:48  悬赏 15  发布者:vQn9458 回答:(6)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有个交通事故,我认可我负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对方同意也认可我给他修理汽车,费用由我承担,没有其他要求,但是到交通队后对方不认可是交通事故,说是行事案件,不同意协商,交警也没有办法,我已经在责任认定书签字,对方不签字,我的车损比对方严重,已经没有修理价值,在这个时候我想问一下,如果对方提出修理费以外的损失费时,我应该怎么处理,损失费有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计算方法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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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0 21:31
要看具体的证据情况才能确定,应当由交警部门确定事故责任,按责任比例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20 15:04
当时没有出交通警现场吗?之后交通队出具了责任事故认定书了吗?认定书如果对方不予签字的话,按法律程序也可以送达的。然后通过诉讼解决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5-20 22:10
看看你签字的责任认定书责任比例是不是你全责。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会因对方不签字而无效。对方如果受伤,车损赔偿之外还可主张医药费、误工费等相关人身损害赔偿。赔偿比例按责任认定书划分
回复时间: 2011-05-21 09:36
如果对方提出自己的损失时有确定的计算方法,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5-21 12:50
你好,对于交通事故上升为刑事案件是存在前提的,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可以诉讼解决争议。
回复时间: 2011-05-21 21:10
如果没有人损没有诊治,包括修车费、误工费、交通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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