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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 05-20 13:51  悬赏 5  发布者:alvin2……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在公司总部招聘派往分公司人事部上班,公司一直没有給签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社会保险,现在公司出现混乱,准备被客户接收管制。在月底下班时才告诉我说对方没有接受我这个部门,所以命令我第二天就不用上班了。请问我能否通过法律手段需求帮助,得到权益保护。公司这么做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是我都应该获得哪些补偿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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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0 14:21
可以仲裁
回复时间: 2011-05-20 14:05
劳动仲裁公司,要求补缴保险,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1-05-20 14:39
公司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劳动仲裁,主张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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