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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违强拆

湖北-恩施 09-06 20:10  悬赏 20  发布者:245478……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于2015年2月修建住房,于2015年7月完工并装饰完成,共花费40多万元,在2015年8月被政府强拆并分钱不给与补赏.其中政府也有一定责任.请问我该怎么办.能帮帮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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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7 08:57
您好,国家规定不管是以什么项目用地都需要有征地批文、公告、补偿安置协议。对方强行施工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对违法建筑才能强拆,如果你的房子有正规手续没经过你的同意而拆除属于侵权,你可以起诉侵权,要求赔偿损失
回复时间: 2015-09-07 09:44
你可以委托律师依法协商处理或者起诉。
回复时间: 2015-09-07 09:22
你好,强拆且不给补赏,你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或是委托律师诉讼维权,如有不明白的可以来电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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