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申维丰  李仁红  
该问题已关闭

怎么办呢?

上海-虹口区 07-19 20:18  悬赏 0  发布者:沈平 给我留言  回答:(5)
您好,我儿子89年2月1日出生,在7月6日早上被警察带走,当晚被刑事拘留。《寻衅滋事》。现在了解下来是这样的。他和另一同学对一个比他们小的人《92年7月22日出生,平时在一起玩的都认识》要保护费。有好几次了。金额大约2000到3000左右。我和另一同学家长去过被害人家了,表示赔礼道歉并承诺不但赔偿还要补偿。他外婆《监护人》当场就和我们一起去了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并表示了原谅,我现在该怎么办?请帮帮我。谢谢。急急急。
 
请问他原来是《寻衅滋事》刑事拘留。但是今天我去派出所问承办民警,他说是《敲诈勒索》了。怎么回事啊?请高人指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7-19 22:48
刑期在五年以下,建议委托律师办理,争取从轻处罚。
回复时间: 2009-07-19 20:21
1 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申请取保候审,
回复时间: 2009-07-19 20:51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7-20 13:17
敲诈勒索的罪行比寻衅滋事要重,建议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争取轻判。
回复时间: 2009-07-22 12:00
您好!
   建议您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为宜,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孙律师常年联系电话:13914031175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福建莆田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451
福建 厦门
人气:123528
山东 东营
人气:25576
湖北 襄阳
人气:442175
辽宁 大连
人气:12534
广东 深圳
人气:13636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