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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捍卫婚姻

湖北 05-23 11:23  悬赏 35  发布者:jianqi……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不懂新的婚姻法既然明文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面:修改后的婚姻法在离婚一章中明确规定,因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感到对于不想离婚的受害者还是没有得到保护,相反对过错方是一种支持,我不懂,是这样吗?
问题补充:
律师:您好!我老公有外遇,对方有了身孕,并以此逼我老公与我离婚,可是我不愿离。老公自知是过错方同时感到非常对不起我,他的赔偿条件很优厚,可是我不在乎这些,我只想捍卫我的完整家庭,为我的孩子守护完整的爱。其实我老公 也很纠结,如果不是她怀孕,可能也不会现在提出离婚。协议离不了他就走法律程序,依据以上条款,法律还是支持过错方的,只不过从经济上给受害方一定的补偿,可是这些对于受害当事人又有什么意义呢?请问如何才能从法律上求得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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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3 00:59
你理解错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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