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王远洋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订婚彩礼的问题

上海 05-22 12:04  悬赏 0  发布者:草根0410…… 给我留言  回答:(10)
律师您好:订婚时,男方给女方买了“三金”(金首饰),没手续,现在退婚了,这“三金”能否要得回?之间两人同居了一段时间,要不要赔偿女方所谓的补偿费用?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2 12:12
答:可以主张全部返还;不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5-22 12:12
1 可以要回,
2 无依据
回复时间: 2011-05-22 12:14
可以要求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5-22 12:58
需要证据证明是你出资购买的,或者对方认可,则你可以要回。法律没有补偿金的规定。
详细可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5-22 13:56
可以要还,但女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帮助和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5-22 16:30
既然双方没有结婚,则可以要求对方退回彩礼。
不存在补偿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5-22 17:23
可以要回 不需要补偿
回复时间: 2011-05-22 17:47
一般来说,所谓的彩礼是能够收回的,但关键是这个“三金”是否属于彩礼。
至于同居引起的所谓的补偿费用,则没有法律依据,除非两人发生了债权债务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5-22 20:07
三金我们认为无权主张要回,这一般认为是赠与,和彩礼还不完全一样,不需要赔偿女方费用。
回复时间: 2011-05-23 13:21
1、可以要求返还;
2、不需要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山东东营
宁夏银川
山东济宁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90
辽宁 大连
人气:1401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287
福建 莆田
人气:5418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724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31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0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