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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能不不能构成损害他人名誉罪

陕西-宝鸡 05-22 12:50  悬赏 0  发布者:bjr123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陌生手机号给单位我单位同事发信息称我与某某人有非正当关系 他的这种行为能不不能构成损害他人名誉罪 我需怎样维权
问题补充:
现在事情已经很多人知道 严重影响了我在工作单位的形象 想维权 但是不知道具体应该怎么做 需要什么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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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2 12:53
要是造成严重后果,则构成,课提起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1-05-22 13:2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报警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如果你知道对方详细信息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5-23 12:14
你好
1、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2、你要对你主张的事实部分承担举证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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