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交警大队没收电动车说因为带人,要求15天内去处理。 第一次去

河南-郑州 09-08 12:2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交警大队没收电动车说因为带人,要求15天内去处理。  第一次去称不处理  第二次去称不处理  第三次称时间太短,顶多处罚30元,暂不处理  第四次满15天,称存放车辆处不放车  第五次去称大阅兵,暂不处理  第六次去称不处理,等通知  第七次称不处理,领导开会  第八次称处理人不在,执勤  第九次称要处理也行,得坐牢,距处理日已经快1个月,太折磨人了,最后这次说得太吓人了  后听说交警大队经常靠扣车敛取钱财,如果车辆超期,他们还私自加罚让被处罚人无法要回车辆后,私自变卖敛财,黑至极。我该怎么办,我的是新电动,花了4千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8 13:27
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西南宁
广东东莞
福建厦门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广东茂名
湖南长沙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918
广西 南宁
人气:57221
陕西 西安
人气:105035
广东 东莞
人气:386088
山东 青岛
人气:6821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9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