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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个人独资企业归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问题

 05-22 16:38  悬赏 0  发布者:onscy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汉中 回答:(3)
一个个人独资企业,企业出资人委托一位管理人经营,管理人以分股份为名义从我这里拿走资金100万元,管理人给我打了一个投资收条,但是我与企业之间未签订任何协议。后来我发现管理人把我的资金大部分用于他个人挥霍和买卖股票,而只有一小部分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我觉得管理人的行为很不妥,所以要求管理人退还我资金。但管理人以这是投资款为名拒不归还。现我已将企业和管理人告上法庭,请问各位律师朋友,我是否有权要回我的资金?并且要求对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四倍的利息损失?谢谢
问题补充:
谢谢二位律师解答,请问我可以在法院开庭庭审的时候向法院提出要求此因我明知被告把我的资金转走挪作他用,恳请公安机关介入调查么?而且被告拿走的我的资金是我支付每月三分利的方式借来的,所以被告给我造成了巨大的利息损失,请问如果我向法院出具我向别人借款的借条法院可否依此依据判我银行同期贷款的四倍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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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5月22日 17时15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管理人涉嫌合同诈骗罪,建议向警方报案处理;
    2,既然已提起诉讼,就由法院依法裁决好了;
    3,要求对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四倍的利息损失,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2 21:08
建议委托律师代理解决,可以联系本律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58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6 10:29
要求对方支付银行同期贷款四倍的利息损失,法院支持的可能性不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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