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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保护我应得地家产?

河北 05-23 01:24  悬赏 0  发布者:王秀来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王秀来石家庄桥西人,我亲生父亲闫福秋和养父亲王八十(王庆民)在1963年12月31日我7岁时,以文字形式立了份“过继单”协议,内容是;“王八十百年之后王家一切家产事业归王秀来所,任何人不得阻挡”。将我过继给养父母家(母亲是我亲姑姑过继后改口叫爹娘),当时还摆了筵席,有养父母家族30多人参加并当场宣读过继单协议,30个人还在协议上署名按手印。2001父亲去世,03年母亲去世。我赡养了养父母,并为养父母养老送终是个孝子。现在我村正在拆迁,我三个姐姐(养父母亲生的早已出嫁)要跟我分割家产并上诉到法院,我该怎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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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3 07:49
过继单的性质可视为遗嘱,你可拥有全部家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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