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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妻子和别人同居,并用欺骗的方式与我离婚

陕西-汉中 05-23 05:20  悬赏 20  发布者:kVT616 回答:(4)
我的妻子和别人同居,并用欺骗的方式与我离婚,现在与该男子同居,我现在能不能用法律武器来讨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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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3 09:47
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你前妻为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5-23 08:55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你前妻为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1-05-23 10:43
既然离婚就不存在人身欺骗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1-05-23 14:24
你好
   你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就你前妻为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提起诉讼。但需要证据支持你的诉求。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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