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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05-23 08:34  悬赏 0  发布者:李小道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厂一名员工无缘无故在单位被另一名员工拿锤子打伤后脑,目前有无后遗症尚不清楚,请问这样的情况违反了哪些法律法规?这名受伤的员工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情?单位又该怎样处理?能帮忙把违反的法律法规的条文列出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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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4 01:42
如果鉴定为轻伤需付刑事责任,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5-23 08:37
报警,做法医鉴定确定伤情
回复时间: 2011-05-23 08:43
是在武汉吗?本律师可以提供咨询和帮助,1320718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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