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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上个月31号开公司车出去办事,在一十字路口,一辆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

宁夏-中卫 09-09 09: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上个月31号开公司车出去办事,在一十字路口,一辆摩托车驾驶员闯红灯,撞到我车的后门,导致我车后门报废,摩托车驾驶员右腿骨折,现在医药费先有对方垫付,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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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09 09:45
建议先报警,等待交警事故责任认定。
报案,要求保险公司定损。
等你的伤情稳定后,你可以要求交警队为你出具伤残鉴定委托书,鉴定伤残等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首先要看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划分责任的,一般分全责,主要责任、对等责任。
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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