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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人认为是数罪并发,为何法院只判过失致人死亡

广西-柳州 05-24 00:07  悬赏 0  发布者:阿思 给我留言  回答:(8)
犯罪嫌疑人在打猎途中,在村边把村民当猎物打死,一枪打穿头部,他只被判过失致人死亡.
问题补充:
1,犯罪嫌疑人非法执有枪.2,事发地在村边.3,1.7米身高的死者竟被当猎物.人们都认为犯罪嫌疑人草签人命,危害公共安全,理应重判.哪怕他赔偿了十万元.法院为何不追究他非法执有枪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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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5-24 07:56
不是数罪并罚的情形。
回复时间: 2011-05-24 13:37
因为不存在主观故意,是疏忽大意。
  • [广西-柳州]
  • 李波律师 VIP
  • 电话:134078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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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5-24 17:43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
回复时间: 2011-05-24 07:39
答:判决正确。
回复时间: 2011-05-24 08:13
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和过失致人死亡,应当数罪并罚
回复时间: 2011-05-24 12:22
因为他没有杀人的故意,所是判过失致人死亡是对的。
回复时间: 2011-05-24 15:03
属于学理上的概念想象竞合犯,不定数罪,法院判决是正确的
回复时间: 2011-05-24 18:38
定的罪名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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