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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辞职报告,领导不同意

江苏-扬州 09-12 11:18  悬赏 0  发布者:kevin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是一家民营企业的销售,在公司已经有了6年了,由于多方面原因,我想离职,之前我递交了辞职报告,我的上级领导不同意,我又不能直接越级找老板签字,我担心上级领导不承认我递交货辞呈,于是我就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将辞呈发给了销售和人事邮箱,这样我是不是在一个月后可以直接走人,并索要应得的工资。再者就是,在这个单位我出过工伤,是否离职后可以索要一次性工伤补助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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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09-12 14:20
应该用挂职号信的形式辞职,30天后走人;工资当然应该直接交涉;工伤如果在两年之内可以要求补偿。
回复时间: 2015-09-15 10:49
均可以。你提前一个月辞职,已尽了告知义务,可以走人。对于工伤,因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对工伤作出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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