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王远洋  王景林  吴健弘  刘平  
该问题已关闭

幼儿园送学生放学发生交通意外

陕西-汉中 05-25 11:04  悬赏 20  发布者:nHS1674 回答:(4)
你好,,幼儿园放学在送孩子到达家门口时,,中间有条马路,,在老师在和其他家长交接的时候,另一个孩子看见孩子的奶奶在路对面喊叫孩子,孩子自行从车里奔出跑向对面,一辆卡车而来,孩子当场死亡,老师预想阻止孩子过马路,也被卡车刮伤。请问这样的案件,应怎么入手对老师有利?老师有无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陕西-西安]
  • 高飞律师 VIP
  • 电话:18629037091
  • 146031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30 15:32
幼儿园老师也尽到了管理和安全的义务,教师本人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复时间: 2011-05-25 11:35
老师的行为属于履行职务,应当由学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25 11:33
这个应该主要要求肇事者按其责任赔偿。从你描述看,幼儿园老师也尽到了管理和安全的义务,即使有责任,也是较轻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5-25 20:0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3,教师本人不需要承担责任,除非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需要与幼儿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4,教师本人受伤属于工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843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852
湖北 武汉
人气:7346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50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4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