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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

吉林-延边 09-12 19:04  悬赏 50  发布者:zczzzz……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的孩子现在4周岁 在这4年里 女方曾多次丢下我和孩子离家出走 最长一次是在2015年1月2日至9月 然后女方起诉离婚 我接到法院的传票开庭 法院判定 女方不要孩子 抚养权归我 女方给抚养费 有探视权 孩子本来很听话 从女方探视孩子2次后 现在孩子情绪一直不稳定 整天哭闹 连幼儿园也不去 我和女方谈过 让她占时先不要来看孩子 等孩子情绪稳定些再来看孩子 可女方说 探视是她的权利 法院判定的 我无权干涉 如果我不让她看孩子 抚养费她也不给
请问律师 这种情况下 我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占时终止女方的探视权吗?如果可以那终止探视多久的时间?终止探视 女方不给抚养费合理吗?
请律师帮忙解答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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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3 12:40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请求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权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通知其恢复探望权的行使。 
第二十六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所以,根据你说的情况,女方的行为是否会被判定为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法官有自由裁量权。但是根据一般情况,孩子需要的不仅是父亲的爱,也需要母亲的爱,即使孩子出现暂时的哭闹不安,也不能因此将孩子与母亲隔绝开。因此,个人觉得如果起诉,败诉的可能性较大。当然,如果法官判定中止探视,女方也应当继续支付抚养费。
追问:

您好 韩律师
谢谢您
孩子现在谁的话都不听 一直吵着要找女方 如果这种情况下 向法院诉讼 我放弃抚养权 把抚养权给女方 法院会做怎样的判定呢?
我的这个不是办法的办法有可行性吗?
我现在也很矛盾

回答:

首先,不一定需要更改抚养监护人,可以试试先让孩子跟着女方住一段时间,或许孩子只是想跟妈妈待一段时间;如果要更改,也要看女方是否愿意,如果女方仍然不愿意,你这边没有什么特殊因素是不能变更抚养权的。

追问:

谢谢您 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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