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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问题

上海 09-13 13:17  悬赏 0  发布者:spring……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今年28岁,我妈妈今年58岁。我妈妈37岁离婚后一直和我的外公外婆居住在外公家里(公房,产证是我外公一人的名字),我妈妈户口在房子里面,且没有其他房屋可以居住。外公除了我妈妈一女儿外,还有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去年外公过世,现在我外婆身体也不好。想请问等外婆也过世后,舅舅和姨妈能否把我妈赶出外公家里?因为他们一直说到时候要把房子卖了大家分钱,给我妈三分之一的钱。但是我妈没有别的房子,这个房子如果卖了,她就没其他地方住了。
我舅舅和姨妈还说,如果我妈一定要住这个房子, 那也只能住三分之一,另外三分之二也要租出去。请问这样是否可行。
另外,如果我妈妈过世后,我舅舅和姨妈是不是就可以卖这个房子了?
我家里的情况,我姨妈很有钱,一共3套房子。我舅舅在南京生活,也有一套三室的房子。我的户口也在外公的房子里面,不过我去年购买了经适房。
非常希望能有好心的律师给我们指点一条明路,我妈很老实,没有房子,被家里人欺负,日子过得十分艰难。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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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09-13 14:03
公房,在承租人死亡之后,原有的房屋租赁关系自然消灭,承租人的使用权因其死亡而不复存在,但是作为承租人的家庭成员有优先承租该公房的权利,这种权利绝不是由于继承而来,而是在原承租基础上,重新建立的租赁关系。根据相关规定,房屋承租人,在死亡之后该租赁合同自然消灭,但作为共同居住的人有优先承租权。因此,死者的亲属如果要继续使用该房屋,则需与房管局或出租人协商一致,变更承租人,才能继续居住使用。
回复时间: 2015-09-13 14:46
楼上解答详细,建议到律所详谈.
回复时间: 2015-09-13 20:48
一楼解释已经很清楚
回复时间: 2015-09-13 22:27
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你母亲户口在内,他处也没有房屋,可要求续租该房屋。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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