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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代理人擅刻法人代表私章有何隐患和风险?!

广东-深圳 05-25 19:36  悬赏 0  发布者:qcyx 给我留言  回答:(4)
请问企业工商注册代理人在代理某拟申请工商注册公司的行为过程中,因某项手续需要而未经该拟注册公司法人代表或员工知晓和授权,擅自私刻该拟注册公司法人代表私章(实际注册代理人已知该拟注册公司在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时即刻有相关法人代表与股东私章),虽然代理人在成功代理注册该公司后有再告知此事,并将擅刻代理公司法人代表私章交还给该公司相关接洽人,如此那么会给该成功注册后的公司带来什么样的隐患和风险?!
问题补充:
特别补充与说明:上述企业工商注册代理人为某商务公司一部门,委托代理注册人为该商务公司某项其它业务的既定客户,代理注册行为仅属客户间口述之约,因代理方一直借言涉及不便操作问题而坚持未签有正式代理注册合约,但委托人在口头委托代理方办理注册事宜期间,留存了一份代理人借用委托人拟注册公司股东与员工身份证、办公室租赁凭证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等证件办理代理注册事宜并盖有代理人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为证,那么此据是否可视为或者能有助于证明事实委托关系成立?!

另值得特别提出的是,以上收据所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在成功代理注册后,代理人并未交还给为委托人,说是已交存工商行政管理局,借此请问该通知书在拟注册公司获准工商营业执照后是否需要交存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谢谢!

如果上述行为存在一定的法律或者其它风险,请问事后委托方该如何有效规避和消除此行为引起的可能法律或其它风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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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1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5-25 20:26
1,有法律风险,具体可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风险。
回复时间: 2011-05-25 19:45
有法律风险。
回复时间: 2011-05-26 09:56
若需帮助可电话联系,详细了解相关情况后,可为你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1-05-26 17:05
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之处,需要帮助的话,欢迎来电,方便的话也欢迎您来所详细咨询。(龙岗:吕助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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